抗日战争时期,华北根据地龙门村有赵姓父子两人,父亲(舒适 饰)是民兵队中队长,12岁的儿子海娃(蔡元元 饰)则是儿童团团长。某天,赵父让海娃给八路军送一封有关攻打日军炮楼的鸡毛信,海娃装扮成放羊娃赶着一群羊携信上路。
路途,海娃遇到敌人,急中生智把信藏在绵羊的尾巴之下,逃过一劫。海娃被迫带路,晚上却趁敌人熟睡取信逃跑,中间信一度得而复失、失而复得,海娃也再落敌人之手,这回,聪明勇敢的他将敌人引上了歧途,而敌人发现上当时,打伤了海娃的手,这时,八路军赶到。不过他也很快点有了报应,因为边跑边格挡那七人的砍刀,所以在他对车上的陈源、陈平呼救的时候,注意力自然就分散了一点,结果一把砍刀就在他左臂上挂了一刀,殷红的鲜血顿时涌了出来,染红了他的左臂。